哪些审批违法
审批违法的情形包括以下几种:
无权批准征收、使用土地的单位或个人非法批准占用土地,或者 超越批准权限非法批准占用土地。
没有农用地转用计划指标或者超过农用地转用计划指标,擅自批准农用地转用。
规避法定审批权限,将单个建设项目用地拆分审批。
不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批准用地。
违反法律规定的程序批准占用、征收土地。
核准或者批准建设项目前,未经预审或者预审未通过,擅自批准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或者办理供地手续。
非法批准不符合条件的临时用地。
应当以出让方式供地,而采用划拨方式供地。
应当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而采用协议方式出让。
在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过程中,弄虚作假。
不按照法定的程序,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
擅自批准出让或者擅自出让土地使用权用于房地产开发。
低于按国家规定所确定的最低价,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
依法应当给予土地违法行为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分,而未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分,补办建设用地手续。
对涉嫌违法使用的土地或者存在争议的土地,已经接到举报,或者正在调查,或者上级机关已经要求调查处理,仍予办理审批、登记或颁发土地证书等手续。
未按国家规定的标准足额缴纳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擅自下发农用地转用或土地征收批准文件。
未经备案并不影响备案义务主体依法开始从事某种行为,但实践中,在某项行政审批项目已经被国务院取消的前提下,有的文件却规定,未经某机关备案,不得从事某种活动,违反者处以罚款。
以“年检”变相设定许可,或在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或某项行政审批项目已经被国务院取消的前提下,仍规定未申请年检或者未通过年检,当事人就不能从事相关活动,或者一律停止某种行为 。
以“考核”、“培训”变相设定许可,如某文件规定,某事项检验员应经省级以上主管部门考核合格或者必须经过由其组织的考试培训,发给结业证书后才能从事某项活动 。
以“指定由中介机构、学会或者年会等社团审批”变相设定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