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法槌敲响的地方 生长出蓬勃的绿!记“美丽中国”的司法先行者罗光黔
故事的开始,源于红枫湖畔那间小小的法庭——清镇环保法庭。
时任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的罗光黔,拿着一纸调令站在办公室窗前——成立全国首个环保法庭,由他出任副庭长。年届不惑的他,从市区调到了近30公里外的郊区——贵阳下属的县级市清镇市人民法院环保法庭。
“环保案子能有多少?难道要我们天天判人砍树罚钱?”同事之间的玩笑话戳中现实:当时《环境公益诉讼司法解释》尚未出台,全国没有先例可循,法庭连案由分类都要自己摸索。
据统计,全国每出现255起环境纠纷案件,只有1起会进入司法程序。
望着曾经熟悉的红枫湖,湖水不再是记忆里的琉璃色,墨绿藻毯覆盖了半数水面。罗光黔陷入深深沉思,没有路,或许正说明任何方向都能走。
罗光黔正在进行案件回访(右一)
缘起:因水而生的环保法庭
2002年,贵阳“水缸”红枫湖开始出现水质恶化的问题。行政区域交叉管理、行政执法不统一等难题,让红枫湖的污染治理举步维艰,直接威胁到群众的饮用水安全与身体健康,改善红枫湖生态环境迫在眉睫。
2007年9月,一个重要的转折点出现。时任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万鄂湘来到贵阳视察,看到红枫湖被污染的现状,在听取红枫湖地域管辖汇报后,建议成立环保法庭,借助司法力量治理水污染。2007年11月,清镇市人民法院环境保护法庭正式成立,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环境保护审判庭也同日挂牌。
清镇环保法庭自创立就具有开创性。管辖上突破清镇地域局限,负责贵阳区域内一审环保案件;受理案件涵盖刑事、民事、行政及执行等多类型,实现“四合一”,同时还审理贵阳辖区外涉“两湖一库”案件,创新模式为全国环保法庭建设提供借鉴。
2007年12月,刚成立一个月的清镇环保法庭便将“第一把火”烧向了红枫湖上游的排放元凶——贵州某化工公司。回溯到20世纪90年代,该公司在红枫湖保护区违规堆放大量磷石膏废渣,渗滤液污染湖水。因其位于安顺,贵阳市行政职能部门多次行政干预都无济于事。2007年12月27日,贵阳市两湖一库管理局向法庭提起公益诉讼,法庭迅速行动,不到20天就审理并宣判,要求化工公司停止侵害、排除危险。
在后续执行过程中,化工公司全面关停生产线,多年堆积的磷石膏废渣被彻底清运。此后,贵阳对红枫湖的治理与监管不断升级。到2010年,红枫湖水体中总磷含量较2007年案件受理前下降近60%,如今总体水质达到二类,曾经污染严重的红枫湖,重现一湖碧水的美景,而这起贵州省首例环境公益诉讼案,也成为司法守护生态环境的经典范例。
勘探现场
破冰:多个案例创下全国“首例”
没有先例的日子,反而激发出更多野生的创新。
环保组织公益诉讼首案,开创“贵阳模式”。2010年12月30日,贵阳乌当区水田镇某造纸厂老板因偷排污水站上被告席,而原告竟是远在北京、与其毫无关联的中华环保联合会。自2003年起,这家造纸厂多次被行政主管部门罚款并要求限期治理,却仍白天储存污水,夜间至凌晨通过溶洞偷排至南明河。2010年10月,当地群众向中华环保联合会举报,希望其监督治理污染。
为固定偷排污水证据,证据保全,法庭与环保组织通宵蹲守,在凌晨5点企业偷排时同时送达诉状等法律文书。为防止南明河污染加剧,法庭果断先予执行,责令企业停止污染行为。取证过程中,法庭发现周边企业存在类似偷排问题,随即向政府监管部门发送环保法律意见书建议处理。此外,法庭邀请专家担任陪审员,专家证言为企业整改判定提供专业依据。该案作为环保组织提起环境民事公益诉讼获判首案,法庭判决被告承担原告合理诉讼费用,其采用的方法初步构建起环境公益诉讼的“贵阳模式”,该案例被《最高人民法院公报》《中国审判案例要览》收录,并被联合国环境计划署环境保护宣传片采用。
在处理环境侵权赔偿纠纷时,清镇环保法庭也展现出司法智慧。2013年10月,花溪区麦坪修建公路放炮开山,致使附近养殖场蛋鸡大量死亡并出现软蛋、畸形蛋等情况。养鸡场老板吴某某起诉建设方索赔,但在法庭上难以证明损害具体数额。法庭并未因证据不足驳回诉讼,而是运用专家证言、养殖手册确定蛋鸡损失基础数据,并借助专家力量建立损失计算模型,大致确定赔偿额度,帮助吴某某挽回损失。如今,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已构建起生态技术专家库及生态技术调查官制度,聘请的专家学者涵盖环境科学、固体废物、水利、大气、土壤等多个专业领域,借助专业“外脑”推动案件审理更加公正高效。
省级政府磋商司法确认,形成“贵州经验”。2017年3月28日,全国首例省级人民政府提起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后申请司法确认案件引发广泛关注,后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十年环境资源审判有重大影响力案件”。贵阳某化肥公司曾委托息烽某劳务公司处理工业废渣,后者违规随意堆放造成生态破坏。该案在审判过程中,磋商协议申请司法确认、概括性委托、第三方组织磋商、磋商协议公示等四大创新亮点,成为备受瞩目的“贵州经验”,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完善提供了实践样本。
生态修复
温度:柔性司法暖人心
“法官,我认罚,可我真拿不出钱……”开阳县的潘某某站在被告席上,粗糙的双手攥着衣角。为了给病重的老母亲备一口棺材,他拿着砍伐工具,翻过山坡,来到贵州省扎佐林场六屯分场马家窝林区,将11株杉树砍伐并锯成规格材料,因盗伐林木罪被告上法庭,被处罚款3000元。
当所有人都以为等待他的将是罚款或拘役时,罗光黔却递来一份特殊的“判决书”——“以劳代罚”,让潘某某担任半年护林员,用巡山护林的劳动弥补过错。
原来,法庭充分考虑到其盗伐林木的目的是为生病的母亲做棺木以尽孝心,并非谋取私利,且潘某某在案发后能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可依法从轻处罚。再加上其家庭贫困,缴纳罚金势必会让其更加贫困。该案判决后,潘某某服判未上诉。此后六个月,潘某某在扎佐林场担任护林员。
义务护林期结束,他们夫妻俩原本可以外出务工,但因舍不得家里的土地放荒,最后还是决定留在村里继续种地。林场需要护林员,再加上潘某某做事认真负责,又有当护林员的经验,林场重点考虑了他。为方便种地和进山护林,潘某某和妻子将家安在林场边上,一层的小平房坐落在山顶,夫妻俩在房前屋后都种上了花草树木。
法律不是冷冰冰的条规,处罚也不是目的,恢复生态才是根本。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持续探索环境资源案件替代性赔偿机制建设,2023年9月,出台《关于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等领域开展公益诉讼劳务代偿的工作机制》,为类案审理提供了制度依据和实践指引。
传承:司法智慧的代际传递
2012年,在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司法研究中心的指导下,首届全国模拟环境法庭大赛拉开帷幕。大赛启动以来,清镇市人民法院每年受邀为大赛提供支持,参与大赛的筹划和评审工作,为大赛提供赛题支持。清镇环保法庭的司法创新理念深刻影响赛事发展,尤其是罗光黔的实践智慧被融入赛题设计。
2017全国大学生环境资源模拟法庭大赛选址贵阳,也正是为纪念我国第一家环境保护法庭——清镇市人民法院环境保护法庭(现更名为环境资源审判庭)成立十周年。这一年大赛决赛的题目黔林省绿色生态发展基金会诉黔林家和矿业有限公司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系清镇市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承办的真实案例改编而来。
“你们今天要模拟的案子,十年前我们连受理依据都要自己摸索。十年前我们靠勇气破冰,十年后你们靠智慧拓荒。”罗光黔望向台下青春洋溢的面孔,目光中饱含期许。
这项赛事正以模拟法庭为土壤,培育着中国环境法治的未来森林——每一份判决书草稿、每一条修复方案、每一次法庭辩论,都在为“绿水青山”的司法防线注入年轻力量。
“这不仅是比赛,更是我们这一代环保司法人交出的接力棒。”他说。
共治:让法律成为生态“疫苗”
罗光黔深知,环保案件一旦进入法庭,往往意味着生态损害已经发生。他的目标,是让问题止步于法庭之外。
“对完全不符合产能及环保要求的企业,坚决关停。而对多数企业,我们更多是督促其进行整改,而不是让企业承担巨额赔偿走入深渊。”罗光黔说。
调解现场
为此,法庭引入了第三方监督机制,在案件中引入环保组织、志愿者对排污企业的整改、环保设施运行等情况进行长期监督。“将公众参与环境司法有机结合,保证法院判决、调解不落空的同时,构建了一种非对抗式环境治理模式。实践中,环保组织在监督时充分发挥了其智力资源优势,给企业提了很多专业建议,企业在被监督的同时也得到了帮助,形成了一种非对抗环境的社会治理模式。这一模式在清镇得到了很好地运行,产生了良好的效果,并在贵州得到广泛推广。
2018年,这一模式得到了升级,“绿色诚信企业促进会”成立,除了由环保志愿者进行日常监督外,企业也参与到监督中。其中就有曾经的污染大户和曾因污染问题而不断反映的上访户。环保组织每月会组织一次企业之间的交叉检查,这样的好处是企业在互相监督中对环保更加了解,在发现问题时能更加专业及时地处理。在这一模式下,清镇市还引入了律师团队设立调解委员会,如果产生矛盾纠纷,由律师及时进行调解处理,引导企业通过协商的方式处理问题,矛盾纠纷化解在前端,法庭的案子就少了。逐渐构建出一个以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公众参与、司法为保障的多元共治的环境保护模式,实现了共商、共建、共治、共享。
未完成的句点:司法的最高境界是让法律不再被需要
“最好的判决,不是让企业畏惧法律,而是让它们敬畏自然。”罗光黔站在一片由“被告企业”修复的湿地旁,笑着说“如果有一天,环保法庭无案可审,那才是我们最大的成功。”
图/资料图
故事的最后,红枫湖边补植的树木已亭亭如盖,树影间叠化出绵延的青山影踪,万千绿意从红枫湖漫向黔中大地,你看,十多年前这扇门里敲下的法槌,终化为大地的脉搏,激荡着美丽中国的先行足音。
罗光黔寄语美丽中国
来源:贵阳生态环境融媒体中心
文丨何莹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