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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实事|占道经营、私搭乱建……重庆网友反映的“烦心事”解决了

时间: 2025-06-08 07:24:00/span>

人民网重庆6月8日电 (陈琦)近日,重庆网友通过人民网“领导留言板”留言,反映占道经营、私搭乱建等问题。民生无小事、关乎幸福度,重庆市相关部门高度重视,迅速回应,切实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

网友反映流动摊贩占道经营

回复:因地制宜设置引导点

“高新区西永街道西科公寓门口,长期存在流动摊贩无序占道经营现象,严重影响了周边居民的正常生活和城市环境。”一位网友通过留言反映所在街道流动摊贩占道经营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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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留言后,重庆高新区西永街道高度重视,立即安排工作人员调查处理。经核查,确实存在流动摊贩夜间占道经营现象,且这一问题由来已久。为切实解决这一问题,西永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自今年以来,采取了一系列积极有效的措施。

在宣传过程中,执法人员耐心细致地向摊贩解释政策法规,争取他们的理解与配合。2025年3月17日起,街道一方面积极与就近的智慧光都灯饰广场沟通协调,成功在其内部开辟了夜市区域,为流动摊贩提供了合法合规的经营场所。同时,通过多种渠道向摊贩宣传夜市的优势和政策扶持,引导他们主动入驻。

目前,已有部分流动摊贩积极响应,在智慧光都夜市开展经营活动。另一方面‌,组织执法队员与交巡警联合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对仍坚持在原区域占道经营的摊贩进行依法劝离和查处。下一步,街道将积极配合交巡警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共同维护该区域良好的交通秩序和城市环境。

网友反映小区业主私搭雨棚

回复:责令限期改正,加强政策宣传

“云阳县紫纱路小区内,部分一楼业主占用公共绿化带硬化后用作私人院坝、超尺寸搭建雨棚等现象十分突出。”一位网友在人民网“领导留言板”上反映小区业主违规搭建雨棚,且占用绿化带硬化用作私人院坝等问题。希望相关部门拆除雨棚,恢复公共绿化地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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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留言后,重庆市云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调查核实。“您反映的情况属实。根据《重庆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在主、次干道两侧建筑物的业主或使用者,不得在建筑物顶部、平台堆放影响市容的物品,不得在建筑物临街面超出建筑物墙体设置防护网或吊挂物品,不得设置遮阳伞、蓬盖。”云阳县住建委回复称,违反前款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强制拆除,并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关于紫纱路168号18栋2单元2-1违建超宽部分,2025年4月初县住房城乡建委已向业主发放整改通知书,同时进行相关政策宣传,到目前业主未拆除超宽违建,县住房城乡建委正在与双江街道、物业集中会谈拆除工作,后期会进行集中拆除。

网友反映小区业主违章扩建

回复:责令停止违法搭建,限期拆除

近日,万州区网友在人民网“领导留言板”上反映,小区有部分业主违章用混泥土往外扩建,私自占用挑建采光井,存在安全隐患,请求相关部门严格监管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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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留言后,万州区陈家坝街道办事处高度重视,立即安排工作人员调查处理。经核查,长江天玺小区正在装修,现有15户业主私自占用挑建采光井,情况属实。

经区城管支队、街道执法办现场核实,对违规占用采光井的业主,挨家挨户下达责令停止违法建设通知书及限期整改拆除通知书。下一步,陈家坝街道执法办和陈家坝社区将加强监督,及时发现和处置新增违法建筑。

你对城市发展还有哪些更好的建议?或者,你在生活中还遇到了哪些“急难愁盼”事?来人民网“领导留言板”说一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