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我要当小妖精》小说全章节目录阅读BY爱吃酸菜饺子的汪太师完结版阅读
文章名字叫做《重生我要当小妖精》,是一本十分耐读的短篇言情 作品,围绕着主角 林晚江熠之间的故事所展开的,作者爱吃酸菜饺子的汪太师,简介是:“熠哥,看什么呢?”旁边的男生顺着他的目光看去,吹了声口哨,“看三班那个林晚?她今天怎么回事?转性了?”江熠没说话,把……
六月的风裹着热浪撞在窗玻璃上,闷得人发慌。
林晚是被讲台上粉笔头敲击黑板的声音惊醒的。
“……所以这道题的辅助线应该这样做,连接AC之后——”数学老师唾沫横飞的声音像老旧的收音机,滋滋啦啦地钻进耳朵,带着某种令人昏昏欲睡的魔力。
她猛地睁开眼,刺眼的阳光透过窗帘缝隙斜切进来,在课桌上投下一道亮得发白的光带。空气中漂浮着细小的尘埃,混着粉笔灰和后排男生偷偷吃的辣条味,构成一种无比熟悉又遥远的气息。
林晚的手指下意识蜷缩,触到的是冰凉坚硬的木质桌面,桌角刻着几道歪歪扭扭的刻痕——那是她上一世用圆规尖一点一点划出来的,藏着对隔壁班江熠的名字缩写。
她的心脏骤然缩紧,像被一只无形的手攥住,连呼吸都滞涩了半秒。
这不是她的大学宿舍,更不是那场夺走她性命的雨夜车祸现场。
这是……明德中学的高二(三)班教室?
林晚僵硬地转动脖子,目光扫过周围。前排扎着马尾的女生正偷偷在草稿纸背面画小人,斜后方的男生用课本挡着脸,嘴角还挂着可疑的口水印,窗外的老槐树上,蝉鸣聒噪得像是要把整个夏天煮沸。
讲台上的日历牌被红笔圈着一个日期——2023年6月15日。
高二下学期,期末考试前两周。
她竟然……回来了?
这个认知像惊雷一样在脑海里炸开,林晚的指尖开始不受控制地发抖。她记得这个日子,清清楚楚。就是今天下午,她会趁着课间操的混乱,把那封熬了三个晚上写的情书,塞进江熠的书包侧袋里。
那封情书,她写得小心翼翼,字里行间全是不敢宣之于口的卑微。“江熠同学,你的数学很好,能不能……”连告白都裹着层厚厚的伪装,像她这个人一样,永远藏在规矩的壳子里。
可结果呢?
后来她才知道,那封情书根本没被江熠看到。他的同桌是个爱起哄的男生,课间翻书包时发现了信,当着半个班的人念了出来,最后还怪笑着问江熠:“这林晚是谁啊?藏得够深啊。”
那天的阳光也像现在这样烈,她躲在教学楼的拐角处,听着那些哄笑声,指甲深深掐进掌心,直到渗出血珠都没察觉。而江熠,那个她仰望着的、永远干净挺拔的少年,只是皱了皱眉,淡淡地说:“不知道,扔了吧。”
后来那封信被揉成一团,扔进了垃圾桶。就像她那段小心翼翼的暗恋,连同她这个人,都成了别人眼里无关紧要的尘埃。
再后来,她按部就班地做题、考试,考上父母期望的师范大学,选了最稳妥的汉语言文学专业。毕业那年,在去面试的路上,为了避让闯红灯的电动车,连人带车撞在了护栏上。
意识消失的最后一秒,她看到的是漫天飞溅的血,和父母赶到医院时,那句带着惋惜却依旧刻板的话:“这孩子,从小到大就太老实了,连过马路都不知道机灵点。”
老实。
这个词像魔咒一样,困了她十八年。
林晚深吸一口气,胸腔里翻涌的情绪渐渐平息,取而代之的是一种近乎诡异的平静。她低下头,视线落在自己的桌腹里。
果然,那里躺着一个天蓝色的信封,边角被手指摩挲得有些发皱。信封上没有署名,只在右下角画了个小小的、怯生生的太阳。
是那封情书。
前世的她,就是攥着这个信封,在操场上绕了三圈,才敢趁着人多,慌慌张张地塞进去。
林晚伸出手,指尖触到信封的瞬间,像是被烫了一下。她停顿了两秒,然后缓缓地、带着一种近乎仪式感的动作,把信封从桌子里拿了出来。
信封很轻,却像是压了她整整一世的重量。
前排的男生叫赵磊,是班里的体育委员,大大咧咧的性子。他恰好转过来想借块橡皮,看到林晚手里的信封,眼睛一下就亮了:“哎,林晚,这是……情书啊?”
林晚没说话,只是用指甲轻轻刮过信封封口的胶水。她的指甲修剪得圆润干净,指尖泛着淡淡的粉,是这具十六岁身体该有的样子。
“给谁的啊?”赵磊的好奇心被勾了起来,压低声音追问,“难道是……江熠?”
江熠这两个字像颗石子投进水里,在林晚的心湖里漾开一圈微不可察的涟漪。她抬眼,透过窗户看向隔壁班的方向。
记忆里,江熠总是坐在靠窗的位置,白衬衫的袖口卷到手肘,露出干净利落的小臂。他做题时会微微蹙眉,阳光落在他挺直的鼻梁上,连睫毛的影子都清晰得像幅画。
前世的她,总觉得那样的少年是遥不可及的光。
可现在……
林晚的嘴角忽然勾起一抹极淡的弧度,像平静的湖面忽然掠过一只飞鸟。她没回答赵磊的话,只是用指甲轻轻一挑,“刺啦”一声,信封被划开了一道整齐的口子。
信纸是带着香味的那种,上面的字迹娟秀工整,一笔一划都透着小心翼翼的讨好。林晚扫了两眼,内容无非是些“你的篮球打得很好”“上次讲题谢谢你”之类的废话,连句直接的喜欢都不敢说。
真实……无趣。
她心里这么想着,捏着信纸的一角,轻轻一抽,那张写满了少女心事的纸就被完整地取了出来。
赵磊看得目瞪口呆:“你、你这是……”
“写得不好。”林晚的声音很轻,却带着一种不容置疑的笃定,“得重写。”
话音刚落,她抬手,将那张轻飘飘的信纸连同信封一起,精准地投进了教室后排的垃圾桶里。
抛物线划过一道利落的弧线,“咚”的一声,没了踪迹。
整个过程流畅又自然,仿佛只是扔掉了一张废纸。
赵磊彻底傻了,嘴巴张成了“O”型:“不是,林晚,你疯了?那可是给江熠的情书啊!你之前不是……”
他想说“你之前不是天天偷偷看他吗”,可话到嘴边,却被林晚的眼神堵了回去。
少女正侧着头看他,阳光落在她的半边脸上,睫毛投下浅浅的阴影。她的眼睛很亮,像浸在水里的黑曜石,可眼底却不像从前那样总是蒙着层怯懦的雾,反而带着点漫不经心的狡黠,像只刚偷尝了蜜,还在舔爪子的小狐狸。
“写得不好,留着干嘛?”林晚的声音里带着点笑意,尾音微微上扬,“难道留着过年?”
赵磊被她问得一愣,竟说不出话来。
他认识林晚两年了,印象里的她永远是安安静静的。说话声音小得像蚊子哼,走路总是低着头,校服永远穿得规规矩矩,连头发都梳得一丝不苟。班里的女生凑在一起讨论明星八卦时,她永远是坐在旁边安静看书的那个;男生们打球喊她去送水,她会红着脸递过去,然后飞快地跑开。
这还是那个连跟男生说话都会脸红的林晚吗?
林晚没在意他的震惊,她转回头,目光落在自己的校服上。
洗得有些发白的蓝白色运动服,领口扣到最上面一颗纽扣,勒得脖子有点痒。袖口也因为洗的次数太多,卷了圈难看的边。
前世的她,总觉得这样穿才“规矩”,才符合父母口中“好女孩”的标准。可现在看着镜子里(虽然没有镜子,但她能想象出)那个像个闷葫芦一样的自己,只觉得浑身不自在。
她伸出手,指尖落在最上面那颗纽扣上,轻轻一解。
“咔哒”一声轻响,束缚感瞬间消失,空气顺着领口钻进来,带着点微凉的惬意。
林晚舒服地眯了眯眼,像是刚松了绑的小动物。
这时候,下课铃响了。数学老师拖了两分钟堂,才不情不愿地宣布下课。教室里立刻喧闹起来,收拾书包的声音、打闹的声音、讨论题目的声音混杂在一起,充满了鲜活的烟火气。
林晚拿出自己的水杯,起身想去接水。刚走到教室后门,就看到一群女生堵在隔壁班门口,叽叽喳喳的声音隔着走廊都能听见。
“江熠,这道物理题你能给我讲讲吗?”
“江熠,周末的篮球赛你会去吧?我给你带水啊!”
“江熠……”
被围在中间的少年穿着干净的白衬衫,背着黑色的双肩包,正微微蹙着眉,似乎有些不耐。他的个子很高,在一群女生里显得格外突出,侧脸的线条利落分明,下颌线绷得紧紧的。
是江熠。
周围的女生还在七嘴八舌地说着,几乎把走廊都堵死了。林晚要去接水,必须从这里过去。
前世的她遇到这种情况,肯定会低着头绕远路,或者干脆等他们走了再去。
但现在,林晚停下脚步,靠在了冰凉的墙壁上。
她抱着水杯,看着被围在中间的少年,眼神里没有了从前的躲闪和羞怯,反而带着点看戏似的漫不经心。阳光从走廊尽头的窗户照进来,给他周身镀上了一层金边,确实好看得让人移不开眼。
可再好看,也不值得她委屈自己绕路。
林晚清了清嗓子,声音不大,却带着一种奇异的穿透力,清晰地传到了那群女生耳朵里:
“同学,借过一下?”
喧闹声戛然而止。
所有人的目光都齐刷刷地投向她。
那些女生的眼神里带着疑惑和审视,显然不明白这个突然冒出来的、穿着洗得发白的校服的女生是谁。
江熠也转过头来。
他的眼睛很黑,像浸在水里的墨石,目光落在林晚身上时,带着点不易察觉的探究。显然,他也对这个突然出声的女生没什么印象。
林晚迎着他的目光,没有像前世那样立刻低下头,反而微微扬了扬下巴。她的领口那颗纽扣还没扣上,露出一小片白皙的脖颈,在阳光下显得格外晃眼。
“挡路了。”她又说了一遍,语气平淡,却带着不容置疑的笃定。
空气安静了几秒。
那些围着江熠的女生显然没料到会有人敢这么说话,一时间都愣住了。
江熠的眉峰挑了一下,视线在她敞开的领口和脸上打了个转,然后微微侧身,对旁边的女生说:“让一下。”
他的声音比林晚想象中要低一点,带着少年人特有的清冽感。
女生们不情不愿地让开了一条路。
林晚抱着水杯,从那条窄窄的缝隙里穿了过去。经过江熠身边时,她闻到了他身上淡淡的薄荷味,像是夏日里的一阵凉风。
她没有回头,脚步轻快地走向饮水机,马尾辫在身后轻轻晃动。
直到她的身影消失在走廊拐角,江熠才收回目光,眼底闪过一丝不易察觉的诧异。
“那谁啊?”旁边的男生撞了撞他的胳膊,“胆子挺大啊,敢这么跟你说话。”
江熠摇了摇头,他也不知道。
只是……刚才那个女生的眼神,好像有点不一样。
不是那种带着羞怯或爱慕的仰望,也不是普通同学的熟稔,而是一种……漫不经心的打量,像是在看一件有趣的东西,带着点狡黠,又带着点理所当然的坦荡。
像只……刚从笼子里跑出来的小兽。
他低头看了看自己的书包侧袋,那里空空如也。
不知道为什么,他忽然想起刚才那个女生敞开的领口,和她转身时,发尾扫过肩头的弧度。
有点……特别。
而另一边,林晚接完水,靠在走廊的栏杆上,看着楼下熙熙攘攘的人群,轻轻喝了一口。
凉丝丝的水滑过喉咙,驱散了夏日的燥热。她低头看了看自己的手,纤细白皙,指甲修剪得圆润,是属于十六岁的、充满活力的手。
她真的回来了。
回到了这个蝉鸣聒噪的夏天,回到了所有故事尚未发生的时候。
这一次,她再也不要做那个唯唯诺诺、委屈自己的林晚了。
她要解开领口的纽扣,要穿漂亮的裙子,要大声地笑,要坦然地看自己想看的人。
她要做个随心所欲的小妖精,把前世没活出来的热烈和自由,一点一点,都补回来。
林晚看着楼下操场上奔跑打闹的身影,嘴角的笑意越来越深。阳光落在她的脸上,映得那双眼睛亮闪闪的,像藏着无数星光。
真好啊。
一切都还来得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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