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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揭阳协同立法共护“母亲河” 创新模式推动练江实现长治久清

时间: 2025-06-13 18:16:00/span>

汕头、揭阳两市协同守护练江“母亲河”迎来法治新篇章——6月13日,《汕头市练江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与《揭阳市练江流域协同保护规定》新闻发布会在汕头举行,该两部法规将于今年6月18日正式同步施行。据悉,这是继珠海、中山两市探索开展前山河流域保护协同立法之后,广东省在生态文明建设领域协同立法的又一重大成果。

新闻发布会现场

练江发源于揭阳普宁,流经汕头潮南、潮阳两区后汇入大海,是潮汕地区的“母亲河”之一。曾一度饱受污染之苦的练江,经两市多年协同治理后,水质实现了历史性跃升:从普遍性黑臭到国考断面消除劣V类,再提升至IV类,达到有监测数据20年以来的最高水平,创造了从“污染典型”到“治污典范”的蝶变。

然而,跨区域治理仍面临挑战,如上下游协同治理机制需完善、长效措施待强化、生态保护修复机制待健全等。为破解这些体制机制障碍,在广东省人大常委会的指导下,汕头和揭阳两市突破传统立法模式,创新采用“一条例一规定”的协同立法模式,即汕头制定综合性的《条例》,揭阳出台专门性的《规定》。

据介绍,该两部法规协同配套、相互衔接,共同聚焦推动解决两市在水环境跨区域保护治理中存在的问题,将练江十年治污蝶变中的好经验好做法上升固化为法规制度,并为进一步改革留出制度空间,为推动练江流域水环境实现长治久清提供了坚实法治保障。广东省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已于5月28日同时批准了两部法规。

其中,《汕头市练江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共六章51条,以系统思维构建严密防治体系,核心聚焦“绿色治水”,推动生态修复与产业绿色转型,兼顾当前需求与长远改革。该条例一大亮点是打破了行政区划限制,专设“协同保护”一章,并创新性地规定了人大协同监督机制,明确揭阳、汕头两市人大常委会将建立监督协同机制。条例还与汕头市先前出台的全省首部河长制条例相衔接,助力“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和绿美生态建设。

《揭阳市练江流域协同保护规定》则不分章节共13条,其内容与汕头条例中的“协同保护”专章精准对接,重点设置了9个方面的协同制度机制。这意味着揭阳市通过2019年出台的《揭阳市重点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和此次新出台的《规定》,形成了“条例+规定”的组合拳,共同强化练江流域的法治保障。

新闻发布会现场

事实上,这并不是汕头、揭阳两市头一回协同立法——2021年,汕头、潮州、揭阳率先在全省开展潮剧保护传承协同立法,开启了广东省协同立法的先河;2022年,汕头、潮州、揭阳三市签订了《关于开展三市协同立法的合作协议》,并于2024年签订了补充协议。

据悉,随着汕潮揭都市圈一体化发展,汕头、揭阳两市的生态环境保护合作日益紧密,围绕练江治理同题共答,积累了许多区域协同保护成功实践经验。发布会上,两市相关部门均介绍了贯彻法规的具体思路和措施。

其中,作为水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的部门,汕头市生态环境局和揭阳市生态环境局的相关负责人均表示,他们将立足练江流域全局,从系统治理、协同联动、构建治污长效机制和引导全民参与等方面,组织实施好上述两部法规,推动水利、水文、水生态、气象、应急等多维数据互联互通,优化水资源配置,协同预防跨界突发水污染事件,维护流域生态环境安全。

作为练江流域的源头地区,普宁既是练江水环境保护的“第一道防线”,也是协同治理的关键节点。普宁市政府方面表示,将与汕头建立水环境质量、突发污染事件实时共享机制,确保信息通报“零时差”,并针对跨区域偷排、漏排等违法行为开展联合执法,构建“监管同步、处罚联动”的新格局。位于流域下游的汕头市潮阳区、潮南区方面表示,将以条例实施为契机,严控高污染项目准入,推动传统产业绿色升级,并探索生态治理与产业开发融合的可持续发展模式;继续深化“环保+公安”联动执法,依托无人机巡查和在线监控平台等技术手段,对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尤其是条例明令禁止的,坚决做到严查快处。

文、图|记者 赵映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