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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灯有灰、锅碗瓢盆不在原位拒退押金,拿什么来惩治恶房东?

时间: 2025-04-20 09:45:00/span>

极目新闻评论员 石平

4月19日,记者从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获悉,日前,该院披露了这样一起案件:租客退房时,被房主以“验房时台灯有灰尘,小碗丢失,锅碗瓢盆不在原位等”为由拒不退还押金。经审理,最终,法院判决房主退还租客押金1500元。(据4月19日红星新闻报道)

这则消息非常气人。据报道,租客在租房时,该房屋年久失修,房屋内沙发积灰,窗帘、冰箱生霉,电视机等电器损坏无法使用,后双方进行协商,被告同意原告更换全新物品,但费用需原告自理。

报道中称,原告以旧物没有丢弃,全新物品价值大于旧物,合同到期前2个月提出不再续签,要求被告退还押金。被告辩称,发现房屋内台灯有灰尘,原告没有打扫干净,锅碗瓢盆不在原位置,甚至有小碗丢失迹象,要求打扫干净并将旧物恢复原位,并称自己没有收到书面不再续约的要求,拒绝退还押金。

应该说,租客为了租房,付出了极大的成本。从报道来看,其甚至连新物品也准备留给房东。于情于理于法,房东应该退还押金。再看房东的诸多要求,不就是找茬儿吗?只要物品是好的,在不在原位有什么关系?至于说“原位”是哪里,那更是一笔糊涂账。如果真有这样的奇葩要求,也应该在租房时说清楚。

法院的判决主持了公道,但还是不解气。

“提灯定损”(视频截图)

毕竟,房东找各种理由不退还押金,最后闹到法院来解决,租客劳神费力花钱,加大了他们的维权成本。另一方面,这些无理取闹的房东根本没有付出什么代价,无非退还押金了事。

维权难一直是租房一族的痛点。房东和租客应该按协议办事,但是协议不可能穷尽所有可能。近来,“提灯定损”“拆窗验灰”,都深深刺痛着他们的心。然而我们注意到,在“提灯定损”中,官方称“检查方式有悖常理、赔偿要求不合理”等问题,经教育后房东退还。至于“拆窗验灰”,在警方与社区的多次协商下,房东同样是退还押金了事,连个结论都没有。

“拆窗验灰”(视频截图)

一边是网友认为是房东在讹人,应该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另一边是,不管案件到警方还是到法院,最后都只是退还押金了事。这不是助长了租房市场的歪风邪气吗?租客的权益谁来维护,他们的利益谁又来守护?总不能为了一个押金,要搞得租客身心俱疲吧。

当然,法院判决被告退还押金,本身处理的是双方的经济纠纷,不涉及处罚房东。同时,对房东如何处理,法律界同样有争议。

有律师表示,敲诈勒索罪要求主体要有辱骂、恐吓、围堵、威胁等不正当手段。问题就在,押金就在房东手上,他们根本没有必要采取这些过激手段。还有律师认为,房东涉嫌寻衅滋事罪也缺乏要件,毕竟他没有扰乱社会秩序。问题就在,合乎常识情理的租房交接,同样属于社会秩序的一部分,是公众应该遵守的共同准则。他们胡作非为没有付出代价,给了社会不良示范。

即使房东没有涉嫌犯罪,但是在行政上有没有违法违规,同样有探讨之处。无论如何,在网友朴素的认知里,房东无理讹钱,必须要有所惩戒。

(来源:极目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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