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决有多久
时间:
2025-01-17 12:58:39/span>
关于裁决的作出时间,具体规定如下: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自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仲裁庭应当在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 45日内作出裁决,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
商事仲裁的裁决期限
商事仲裁的裁决作出时间一般有固定期限,但受案件复杂程度、证据收集和审查等因素影响,具体期限会依据各仲裁委员会的仲裁规则有所不同。
例如,兰州仲裁委员会规定:
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仲裁庭组成后4个月内作出裁决。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仲裁庭组成后2个月内作出裁决。
涉外仲裁案件,应当在仲裁庭组成后6个月内作出裁决。
其他相关规定
仲裁庭作出裁决后,应当制作仲裁裁决书,并在5日内发给当事人;定期宣布裁决的,宣布裁决后立即发给裁决书。
仲裁庭处理人事争议案件,一般在仲裁庭组成之日起60日内结案,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仲裁委员会批准,可以适当延期,延长的期限不得超过30日。
综上所述,对于劳动争议案件,仲裁庭应在受理申请后45日内作出裁决,特殊情况下可延长至60日。商事仲裁的裁决期限则根据各仲裁委员会的规则有所不同,普通程序为4个月,简易程序为2个月,涉外仲裁为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