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保审查是哪个部门
时间:
2025-01-16 06:20:29/span>
低保审查主要涉及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两个部门。
申请受理与初审
申请低保应当以书面形式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受理申请,并对申请人的家庭基本情况、家庭收入及家庭财产状况进行调查核实,提出初审意见,并在申请人所在村(社区)公示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查。
审查与审批
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对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上报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予以批准,并在申请人所在村(社区)公布;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予批准,并书面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公示与发放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县级民政部门在审批后,将审批结果在申请人所在村(社区)进行公示,无异议的,发放《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或《农村低保待遇审批通知单》,并按规定发放低保金。
总结:
低保审查流程涉及申请受理、初审、审查与审批、公示与发放等环节,主要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负责。建议申请人在申请低保时,详细咨询当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以确保申请过程的顺利进行。